身分別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2) |
獨立性情形(註3)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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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李清和 |
具有商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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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獨立董事 |
嚴維群 |
具有商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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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獨立董事 |
黃旭男 |
具有商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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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3 |
獨立董事 |
楊長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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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審計委員會運作介紹:本委員會之職能,係強化內部監控機制,就本公司財務有重大影響事項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根據泰詠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訂定,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需於會議7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委員會成員。有關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依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發布「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第 3 條,係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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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國籍 | 姓名 | 學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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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獨立) | 中華民國 | 李清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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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獨立) | 中華民國 | 嚴維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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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獨立) | 中華民國 | 黃旭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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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獨立) | 中華民國 | 楊長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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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法設置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目前並無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未來將視需要評估設置。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效率。
本公司考量公司狀況與需要訂定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並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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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完成。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原則本公司考量公司狀況與需要訂定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並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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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12年溝通事項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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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13年溝通事項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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