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別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2)

獨立性情形(註3)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獨立董事

李清和

具有商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歷任合鎂企業(有)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 協鋁(股)公司董事
  • 同致電子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兼薪酬委員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1

獨立董事

嚴維群

具有商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成功大學會計系
  • 美國紐約市立紐約大學MBA-Financ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1

獨立董事

黃旭男

具有商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歷任銘傳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 慧友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 鈞寶電子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 同亨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3

獨立董事

楊長謀

  • 美國康乃爾大學材料工程博士
  • 美國IBM Corpration Research
  • Division, Almaden Research Center,
  • San Jose, CA. U.S.A 研究員
  • 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學系教授
  • 私立台北醫學大學兼任教授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擔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1

本委員會之職能,係強化內部監控機制,就本公司財務有重大影響事項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根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訂定,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需於會議7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委員會成員。有關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依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發布「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第 3 條,係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職稱 國籍 姓名 學經歷
董事 (獨立) 中華民國 李清和
  • 臺北科技大學EMBA畢業
  • 合鎂企業(有)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董事 (獨立) 中華民國 嚴維群
  • 成功大學會計系
  • 美國紐約市立紐約大學MBA-Financ
董事 (獨立) 中華民國 黃旭男
  • 國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博士
  • 銘傳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 銘傳大學管理研究所所長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副教授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研究員/組長
  • 台灣效率與生產力學會常務理事
  • 台灣全球商貿運籌發展協會常務監事
  • 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董事
  • 高教評鑑中心評鑑委員、台灣評鑑協會評鑑委員
董事 (獨立) 中華民國 楊長謀
  • 美國康乃爾大學材料工程博士
  • 美國IBM Corpration Research
  • Division, Almaden Research Center,
  • San Jose, CA. U.S.A 研究員
  • 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學系教授
  • 私立台北醫學大學兼任教授

本公司於2024/4/25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根據組織規程訂定,本委員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委員會成員資格應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且至少一名董事參與督導。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需於會議7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委員會成員。

職稱 國籍 姓名 學經歷
召集人 中華民國 崔世和
  • 交通大學EMBA
  • 工研院電子所研究員
委員(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嚴維群
  • 成功大學會計系
  • 美國紐約市立紐約大學MBA-Financ
委員(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黃旭男
  • 國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博士
  • 銘傳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 銘傳大學管理研究所所長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副教授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研究員/組長
  • 台灣效率與生產力學會常務理事
  • 台灣全球商貿運籌發展協會常務監事
  • 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董事
  • 高教評鑑中心評鑑委員、台灣評鑑協會評鑑委員
委員(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楊長謀
  • 美國康乃爾大學材料工程博士
  • 美國IBM Corpration Research
  • Division, Almaden Research Center,
  • San Jose, CA. U.S.A 研究員
  • 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學系教授
  • 私立台北醫學大學兼任教授

本公司依法設置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目前並無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未來將視需要評估設置。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效率。

本公司考量公司狀況與需要訂定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並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功能性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完成。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原則

本公司考量公司狀況與需要訂定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並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透過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會計師每年於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與年度財務報告書出具時進行說明,並針對未來法令修訂之情形與趨勢,與獨立董事討論。
  2. 內部稽核主管依規定於每季出席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並透過審計委員會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另外,每月編製「稽核報告」,連同稽核報告電子檔呈送各獨立董事查閱,並每件稽核報告均須追蹤其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按季作成追蹤報告呈送各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查閱稽核報告電子檔後若有疑問或指示,會向稽核主管詢問或告知辦理。
  3. 每年至少一次召開獨立董事與會計師、稽核主管單獨會議 (無管理階層在場 ),討論已完成之內部稽核主管與會計師外部查核意見,平時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其溝通情形良好。

二、112年溝通事項與結果

  1. 112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摘要
    會議日期 溝通重點 溝通形式 溝通結果
    112.02.22 一一二年一月至二月內部稽核工作概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112.04.27 一一二年三月至四月內部稽核工作概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112.08.03 一一二年五月至八月內部稽核工作概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112.10.26 一一二年九月至十月內部稽核工作概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112.12.14

    1. 一一二年十一至十二月內部稽核工作概況

    2. 一一三年稽核計畫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2. 112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摘要
    會議日期 溝通重點 溝通形式 溝通結果
    112.02.22 一一一年度財務報表查核狀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112.08.03 一一二年第二季財務報表核閱狀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三、113年溝通事項與結果

  1. 113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摘要
    會議日期 溝通重點 溝通形式 溝通結果

    113.02.29

    一一三年一月至二月內部稽核工作概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113.04.25

    一一三年三月至四月內部稽核工作概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113.08.08

    一一三年五月至八月內部稽核工作概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113.10.31

    一一三年九月至十月內部稽核工作概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2. 113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摘要
    會議日期 溝通重點 溝通形式 溝通結果

    113.02.29

    一一二年度財務報表查核狀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

    113.08.08

    一一三年第二季財務報表核閱狀況

    會議簡報

    無其他意見